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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。”鸿泰清了清嗓子,灵活地说了起来。
“郑会元引用东汉郑玄注语:刑不上大夫,不与贤者犯法,其犯法,则在八议轻重,不在刑书……从而引申如今。”
崇文院大殿上,郑锦逸侃侃而谈:“常有民间说言,王子犯法庶民同罪,然则当真如此?昔年秦用卫鞅,太子犯法,卫鞅曰: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……”
他洋洋洒洒,总结而下。
王子犯法又怎么可能与庶民同罪呢?
比如卫鞅执法,卫鞅执法何其严苛,他甚至也说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”,可是即便如此,在真正面对太子犯法的时候,他也还要正视一个问题:太子是君嗣!
储君代表国体,如果对君嗣施刑,那国家成什么了?
就算是卫鞅商君,也只能退后一步,选择由太子太傅代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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